由“宿遷電信搶修光纜”想到的

 新聞資訊     |      2011-03-28 09:41:00

    2011年3月10日的宿遷晚報第14版刊登了一幅標題為“宿遷電信搶修光纜”的圖片新聞(如圖)。內容是某挖機駕駛員在施工過程中,將國家二級通信光纜挖斷,雖于當日修復,但肇事者仍被公安機關根據電信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拘留。
    由此,使我們聯(lián)想到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江蘇省城鄉(xiāng)供水管理條例》,無疑對我們今后處理損壞城市供水管道等各類違章行為提供了堅實的法規(guī)依據。
(稽查部   杜愛軍供稿)